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的通知》(建辦城〔2022〕2號)和《關于組織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試點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2〕141號)兩項通知。兩項通知以《“十四五”節水型城市建設規劃》(發改環資〔2021〕1516號)為基礎,足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對于節水的重要性。
1、“十三五”目標尚未達成,問題在哪兒?
根據住建部的數據,2020年全國平均漏損率13.26%,離“十三五”期末的預期性目標10%存在不小的差距。北上廣深津渝6個一線城市及直轄市中,僅深圳的綜合漏損率控制在低于10%的水平。從全國范圍687個城市2020年漏損率來看,漏損率不高于10%的城市不到200個,占比不足3成,東北地區個別城市甚至超過50%。漏損問題不僅影響政府實現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目標,同時還影響供水企業收入。
根據e20供水研究中心的《市政供水行業管材應用情況及發展趨勢調研報告(2021)》,管網更新改造的資金以供水企業自籌為主,僅在個別情況下政府會進行出資(如管隨路走)。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的資金投入量大,對資金占用的周期長,供水企業的籌資壓力大。考慮到一些企業管網基礎差,漏損率本底值高,達到漏損治理的目標需要的資金量更是高出不少。報告的調研結果也進一步佐證了資金困難是影響漏損治理目標的一個核心因素。
另一方面,盡管“十三五”期間相關政策一直在強調漏損治理的目標,但國家層面并未針對漏損治理問題出臺可落地的行動方案。各地政府也并未針對當地漏損情況,主動建立配套的漏損治理行動方案。政策并沒有通過監管等措施形成強有力的約束,政策約束力不足的問題,是導致漏損治理目標未完成的另一個核心因素。
2、資金和驅動力問題如何解決?
針對政策約束力不足的問題,兩項通知通過明確工作任務和試點建設的目標,將“十四五”期間城市公共管網漏損治理的預期性目標轉化為具體的試點建設成果考核標準。同時,部分地區此前也對應出臺了地方漏損治理的行動方案,指導當地供水企業和政府部門協調開展漏損治理工作。毋庸置疑,地方政府的職責在于出臺落地性更強的政策,明確任務的責任方,并加強對各方工作成果的考核,充分發揮政策的約束力。
通知提到的試點建設目標是“形成一批漏損治理先進模式和典型案例”,并由中央預算內資金對試點項目予以適當支持。為了體現示范效應,為了在試點期內達到漏損治理的要求,有可能優先選擇基礎水平尚可,易于達成試點建設目標的城市。這些城市是否更需要資金支持?激勵資金最終是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還是“雪中送炭”?這也提示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時要平衡目標群體的多樣性,避免資源錯配。
政策帶動漏損管理整體市場規模提升。根據e20 供水研究中心的測算,“十四五”期間全國供水管網改造的資金總需求大概在1500億元,分攤到每年約300億元。供水企業在自籌資金的情況下,投資水平能否支撐起300億的市場規模?中央預算資金內分給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的資金數額能否補上資金缺口?針對資金來源難題,相應有兩類解決辦法:提升水費收入和獲取外部資金支持。
2021年新出的供水價格雙令強化了漏損率與水價之間的聯系。結合水價公式來看,漏損率超過10%的部分為供水企業承擔的價外成本,不能依靠水價調整解決。這部分的成本必然要依靠優化漏損治理的效果解決。同時,隨著節水建設政策推進,漏損率評定標準必然更加嚴格。因此,漏損治理是供水企業的長期需求。
水價調整的難度大且工作周期長,制定合理的水價規劃方案很有必要。合理的水價規劃方案依賴于對行業價格數據、經營水平等行業數據深度長期的監控。另外在不具備調價條件的情況下,降低供水企業的成本也能留出部分收益空間用于改善漏損問題,例如,人力成本、供水電耗等。此外,這些指標不僅反映在績效管理方面,也體現在供水服務水平上。供水企業通過對標5a級供水服務的供水企業,提升內部績效管理降低成本,達到更優的成本控制水平,也能為供水企業獲取水價激勵提供合理支撐。
當然,供水價格和服務激勵的政策要對企業產生切實影響,需要各地政府落實政策,執行到位。
外部資金來源方面,兩項通知鼓勵供水領域創新融資模式。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城市和縣城供水項目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公司信用類債券;鼓勵加大信貸資金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引入社會資本。此外,通知明確中央預算內投資將對試點城市和縣城的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予以適當的支持。這也為供水企業借助外部資金補齊資金缺口留出空間。
3、如何用好資金實現效果最優?
兩項通知中,對漏損治理設定的目標明確,考核的時間明確。因此,各地要明確漏損治理行動方案,科學規劃,完成目標。以北控水務的經驗為例,根據漏損率所在范圍,漏損管理可被劃分為:基礎管理提升、規范化管理、精細化管理、智慧化升級四個目標階段。
企業在漏損治理的不同階段,投入的側重點不同:
漏損率高于30%的企業處于基礎管理提升階段,資金應主要集中在管網更新改造、計量器具普查、摸清漏損底數和漏損治理方案設計4方面。對應的產品和服務需求有:管網漏損檢測服務、表具檢定服務、管材及計量設備采購、施工方案設計咨詢和監理需求。在政策鼓勵采用鋼管、球墨鑄鐵管、薄壁不銹鋼管等管材替換老舊管網的情況下,供水企業可以考慮加大對優質管材的投入。
漏損率在20~30%的企業處于規范化管理階段,重點是建立并推進規范化管理制度,標準化業務流程,可以合理增加管理咨詢方面的投入。
漏損率在10~20%區間則是精細管理階段,要求企業具備更好的數據收集和應用的能力,資金可以用于表具和計量精確度提升等方面。優化管網數據采集埋點位置及數量的合理性。其次,提升數據質量,包括分區管理的各節點在gis地圖中定位的精準度,以及后期數據應用于智慧化系統平臺各項的兼容性。
漏損率低于10%則處于智慧化升級階段,資金則需用于智慧化系統升級。
不僅是北控,其他企業的做法也有相當內容可以借鑒。面對需求側各階段的差異,供給側要考慮如何應對。不難發現,全國漏損率處于10~20%的企業數量占比最大,相應的對計量器具和數字化升級這兩類的需求更多。但由于不同企業的兩類投入占比和先后順序不同,資金分散會對供給端帶來一些影響。以水表行業為例,水表行業的應對方式是升級產品,從單純的表具升級為整體解決方案服務。
供水企業期望投入資金可以帶來漏損率的下降,單純采購表具并不能滿足供水企業的需求。供應方企業需要提供更符合需求方期望的產品來吸引需求方的投入,以當前的需求來看,產品的概念已經演變為包含設備和配套服務的整體。目前,智能水表領域的龍頭企業已經基本實現了從單純的設備商到綜合解決方案服務商的轉型。水表企業的做法應該能為漏損治理領域的其他供應商帶來啟發。
結語
“十四五”期間要達成漏損治理的目標,各方要抓重點,解決難點,明確各自的任務和實現路徑。政府方面,重點優先推進水價政策和漏損治理政策的落地。地方政府應響應通知要求,結合當地情況出臺漏損治理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既要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分解到位,也要建立清晰的效果考核制度。供水企業則需積極配合政府推進政策的出臺和落地,自身也要明確問題,落實改進措施,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供應商企業則要主動順應需求方的變化,積極探索自身產品服務創新優化的方向。e20供水研究中心將長期關注各地政策落地情況,以及可參考的措施策略、解決方案,并及時與行業同仁分享,歡迎關注。
(來源:中國水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