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流體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實施意見》(發改環資〔2023〕171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部署推動污水處理行業全過程節能降碳和資源循環利用,對全面提高污水處理綜合效能,助力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強調協同增效,提升污水處理減污降碳水平
(一)聚焦減污,強化源頭治理和精準治污。《實施意見》強調深化源頭治理,在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雨水污染、收集管網等方面分別提出管理措施,在污水進廠前抓好各源頭管控,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時,《實施意見》強調精準治污,要求各地方突出問題導向,統籌考慮能耗、藥耗增加,科學合理、因地制宜制定污水排放地方標準,避免盲目提標造成資源浪費。
(二)聚焦降碳,重點推動污水和污泥處理節能降碳。污水污泥處理設施不僅是電能和化學品消耗的大戶,在污染物降解轉化過程中還產生大量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是不可忽視的碳排放源。《實施意見》圍繞處理過程節能降碳這一重點任務,提出開展污水節能降碳改造、推廣污泥低碳處理工藝、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具體舉措,優化污水污泥處理設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
(三)聚焦協同,強化減污降碳的目標協同、任務協同和政策協同。《實施意見》要求堅持系統觀念,協同推進污水處理全過程污染物削減與溫室氣體減排,提出源頭節水協同、智慧化建設協同、因地制宜推廣“光伏+”模式協同、污泥處置資源化協同等措施。充分借鑒水環境污染物核算的經驗,研究制定城鎮污水處理碳排放統計核算、監測計量等相關標準,推動減污降碳的政策協同和制度融合。
二、突出重點環節,構建全過程治理體系
(一)強化源頭節水增效,形成有利于減污降碳的水資源利用新模式。《實施意見》針對部分地區管網建設滯后,導致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不足或進水濃度過低的問題,提出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處理廠推行“一廠一策”整治,同時通過加強節水、推動工業企業和園區廢水循環利用、有序推進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區污水收集管網改造等舉措,強化源頭節水減排增效。
(二)突出過程節能降耗,推動污水污泥處理設施綠色低碳化運行。《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淘汰老舊低效的重點用能設備、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加強高效脫氮除磷等低碳技術應用、推廣建設智慧水務管理系統、自建可再生能源設施等措施,有助于全面提高污水污泥節能降耗綜合水平。
(三)推動末端治理回用,提高污水污泥資源化利用水平。《實施意見》強調推動再生水利用和加強能源資源回收利用,要擴大再生水利用場景,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有序建設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加強污泥沼氣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營養物質,暢通污泥資源化產品市場出路。
三、完善支持政策,夯實工作基礎
目前,我國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相關的政策、標準、導則等尚處于起步階段,技術、資金、市場等要素支撐尚不完備。基于此,《實施意見》提出了四大支持政策,著力打造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一體推進的行動模式。
(一)加強標準引導。因地制宜制定污水排放地方標準,做好再生水利用系列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快制定《協同降碳績效評價 城鎮污水處理》國家標準,摸排本省份處理能力10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能耗及碳排放情況,明確建設改造目標和建設任務。
(二)加大科技支撐。提出要開展污水處理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攻關,尤其是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數字技術與污水處理工藝融合發展,在污水處理全流程提升智能監測技術及自控技術水平,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提供重要支撐。
(三)完善激勵政策。加大減污降碳升級改造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領域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支持污水污泥處理設施運用綠色金融、綠色電力納入電網企業保障性收購范圍、污水處理價費改革等價格、稅收、金融政策,引導污水處理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四)建設綠色低碳標桿廠。首次提出到2025年建成100座能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鼓勵標桿廠開展新理念、新技術、新設備的先行先試,加強對配套工程建設的各類要素保障,總結推廣標桿廠建設的經驗模式和實踐案例,引導全行業對標對表。
據流體展,總體來說,《實施意見》為污水處理行業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明確了實施路徑,提供了工作方案。下一步,建議以《實施意見》為引領,務實推進、加快落實,實現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美麗中國建設。(作者:張英健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資源與環境業務部主任)
文章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